聊城获享国家中部地区优惠政策

2015/01/27  浏览量:     

   

国家发改委近日同意对列入中原经济区规划的聊城市、菏泽市和泰安市东平县在产业政策、项目布局及投资安排等方面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

  为此,省长郭树清专门作出批示,要争取尽快落实相关各项政策措施,列入今年工作计划。

  这也意味着,作为定位于中原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的聊城,在全面享受中部地区政策方面,又近了一步。

  相关人士表示,中部地区政策,其实指的就是革命老区扶持政策。作为较早的革命老区,聊城多年来却并未享受到中部地区政策,一直执行的是东部政策。如今,中部地区政策惠及聊城,势必在经济发展的多个方面带来更大力度的提升。这对于水城来说,是大福音。

这一政策有多好?国家投入将大大增加 地方投资压力相应减轻

  中部地区政策有多好?很多人其实并不清楚。长期以来,聊城和山东省其他多个地市一样,一直执行的是东部发达地区政策。

  实际上,按照此前临沂18县市已经享受到的中部地区政策,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扶贫开发、生态建设等诸多方面,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转移支付以及其他相关资金将加大扶持力度,适当降低中央投资项目的地方投资比例。

  一直以来致力于协助市委、市政府申请中部地区政策的聊城市老促会,对此有深入的研究。25日上午,聊城市老促会会长荣向林表示,国家对中部、东部地区扶持政策的差异,主要表现为投资补助比例和标准不同。举个简单的例子,目前我市进行的不少基础设施建设,如果执行东部地区政策,资金投入中,国家财政投入只占三分之一,地方财政投入占三分之二;一旦中部地区政策落实,国家财政投入将占到三分之二,地方财政只需配套三分之一。且有的民生项目,国家只投入中、西部地区,这对于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将起到极大推进作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近日的批复,聊城市、菏泽市和泰安市东平县在产业政策、项目布局及投资安排等方面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也就是说,在这几大块,聊城已经可以享受中部地区优惠政策。以产业政策为例,东部地区与中部地区有着明显差异,据了解,国家专门制定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聊城市享受中部地区有关政策后,将得到国家资金方面的更大支持,相应减轻地方投资压力。

 

  在此次国家发改委的批复中明确提出,山东省未来要加大对菏泽市、聊城市和东平县的扶持力度。同时也要求菏泽市、聊城市和东平县,按照中原经济区规划确定的各项建设任务,抓好规划组织落实。

申请政策很曲折 我市人大代表 两次向全国人大提交联名建议

  为共和国建立作出了巨大贡献的冀鲁豫边区根据地是抗日战争时期我党建立的较大的革命根据地,聊城当时是根据地的中心区,党委所在地。不过,一直以来聊城在革命老区地位方面的知名度有待提升。为此,近年来,我市加强了对革命老区历史的宣传和推介力度,市委、市政府对此也高度重视。

  2012年成立的聊城市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其中一个主要的任务就是协助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中部地区政策。荣向林告诉聊城晚报记者,经过多次研究和调研,他们发现,革命老区扶持政策的批复是分批进行的。举个例子,同样为东部省份,福建多个地方早已享受中部地区政策,而我省的临沂革命老区,也在几年前享受到这一政策。

  2012年,国务院批复了《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年)》,规划范围包括河南省全境,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的10个市和2个县(区),以及山东的聊城市、菏泽市和泰安市东平县。在整体布局上,聊城市被纳入“沿济(南)郑(州)重(庆)发展轴”和“邯(郸)长(治)—邯(郸)济(南)经济带”。在中原城市群中,聊城市被定位为“重要中心城市”。

  尽管如此,当时规划中并没有明确山东“两市一县”与区内其他市县一样享受国家对中部地区的优惠政策。对此,从2012年开始,我市牵头菏泽市和泰安市东平县,以当时18个县的名义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专题报告,阐明了我市作为中原经济区成员和革命老区“双重身份”的重要意义。在2013年和2014年的两次全国两会上,我市人大代表孙菁都就相关材料,以30名人大代表联名建议的方式提交全国人大主席团。不仅如此,在我市2013年11月举行的纪念中共冀鲁豫(平原)分局成立70周年座谈会期间,参会的众多冀鲁豫边区革命前辈亲属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也以联名信的方式积极进行奔走呼吁,这些举措都进一步促进了政策落实。

  在相关人士看来,如今的政策和机遇有了,对于我市来说,更重要的是深入了解该政策,利用好这一政策,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

(记者 赵宗锋 刘敏 通讯员 题召伟)

聊城拟争取享受中部地区政策165项

  本报讯(记者 刘敏 赵宗锋 通讯员 赵志新)多年来,聊城一直执行的是发达地区的东部政策。今后,聊城在产业政策、项目布局及投资安排等方面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聊城市今后拟争取享受中部地区政策共165项。

  据了解,国家对中部地区的支持政策,除转移支付等财政政策外,主要体现在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不同,中部地区大大高于东部地区,涉及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司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生态环保等领域的建设项目。

  还有些中央投资只支持中西部地区。此外,在产业政策方面,东部地区与中部地区也有差异。

  聊城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目前,聊城参与因素分配法,但系数低于中西部地区。但是,中部地区政策综合考虑困难群众人数(含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地方资金投入数、资助参保参合人数、财政困难程序等因素分配。因素和权重每年调整。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和农村籍60周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金,聊城目前按50%补助,而中部地区政策是按100%补助。孤儿基本生活费扶持资金,聊城享受中部地区政策标准后,将可由人均200元/月提高至300元/月。

  另外,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后,县级医院建设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文物保护建设项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多个项目,中央资金占总投资的比例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总之,享受中部地区有关政策后,将得到国家资金方面的更大支持,相应减轻地方投资压力,可以加快相关领域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聊城现涉及中部地区政策29项

其中13项已超过中部地区政策标准

  本报讯(记者 刘敏 赵宗锋 通讯员 赵志新)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对于中部地区政策,聊城现涉及29项。其中,已超过中部地区政策标准的13项,已享受中部地区政策的15项,有一项还未达到中部地区政策的标准。

  在已超过中部地区政策标准的项目中,农业项目共3项。其中,县域涉农贷款奖励资金中部地区政策是财政补助50%,目前聊城执行的标准是补助60%(从2011年开始对直管县承担70%);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中部地区政策是补助35%,现聊城欠发达县补助70%,其他的补助60%。

  对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按照中部地区政策,补助标准为每户6250元。而我市目前执行的标准为国家补助7500万元,省补助4500万元。

  在超过中部地区政策标准的项目中,教育项目最多,有6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目前聊城为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省以上负担80%。中部地区政策标准为,小学750元,初中1000元,中西部补助50%。从补助标准看,现聊城中小学均超过中部250元。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转移支付补助,聊城现行补助标准为1500元,与中部地区政策一样,但中部地区补助60%,目前聊城补助80%。

  另外,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中职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转移支付补助、高校国家助学金和高校励志奖学金,聊城现在的执行标准,也超过了中部地区政策。

  超过中部地区政策标准的,卫生领域共4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西部地区政策为按服务人口,年人均5元,中央补助60%,聊城现在每名乡村医生,省对我市每人每年补助4800元,占补助标准的80%。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聊城人均补助标准30元,省(含中央)补助我市70%,每人21元。中部地区也按照人均30元标准补助,但只补助60%。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聊城各级财政补助标准280元,省(含中央)补助我市70%,每人196元。中部地区政策为,对参合农民按照每人每年补助280元标准,补助50%。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对中部地区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贫困县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和农村改水厕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给予60%补助。省(含中央)对我市补助项目经费的60%-70%。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等15项政策,聊城目前的执行标准与中部地区相同。

  在29项政策中,目前聊城有一项还未能享受到与中部地区相同的补助标准。在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方面,中部地区政策补助比例为60%左右,目前,聊城补助比例为30%左右。